7月14日,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林炎標等27人涉黑案,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判處主犯林炎標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四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12月起,林炎標先後任揭東區錫場鎮生豬管理行動小組組長、錫場食品站主任等職務,其利用職務便利,以查處病死、注水豬肉為名,多次指使並夥同他人跟蹤、攔截到外地採購生豬肉品的商戶,或到市場「巡查」外地流入豬肉,一旦發現商戶販賣的生豬肉品非「本土出產」,便以罰款、沒收生豬肉品,甚至拘禁、毆打等非法手段進行打擊。眾多商戶由此心生恐懼,被迫到指定的屠宰點購買生豬肉品,從外地採購肉品的商戶則被迫定期上繳管理費換取「經營資格」。據統計,2003年12月至案發期間,錫場食品站非法強制收取管理費共計人民幣82.4萬餘元,涉及生豬肉品銷售點162個,收取管理費5800餘人次。
2007年至2018年,為在生豬檢疫中獲取不正當便利,錫場食品站以生豬防疫保健費的名義給予被告單位錫場鎮畜牧獸醫站共計人民幣39萬餘元,獸醫站遂在沒有收費依據,且沒有為生豬進行檢疫的情況下,擅自將生豬檢疫印章長期放在食品站,為食品站的生豬肉品上市銷售提供幫助。
林炎標等人通過有組織地多次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其為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固定,人數眾多、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對錫場食品站形成非法控制,壟斷鎮內生豬肉品市場,並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稱霸一方,欺壓群眾,非法斂財2516萬餘元,嚴重危害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炎標等人長期把控錫場食品站,借執法之名行犯罪之實,採用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是黑社會性質組織。林炎標對整個組織及其運行、活動起著決策、指揮、協調、管理作用,是首要分子,應當對該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負責,其他成員應當對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擔相應責任。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歸案後的表現,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July 15, 2020 at 01:25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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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陽「肉霸」壟斷生豬肉品市場非法斂財兩千餘萬 - 巴士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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